源盛国际客户H小姐未成年子女团聚申请成功案例分享

2021.03.21 阅读:

案例背景:

疫情当下,新西兰边境关闭,普通旅游签证访客无法入境新西兰,同时,新西兰公民/居民出境后再次入境新西兰需要隔离14天,且新西兰的隔离设施预订也非常紧张。

 

案例简介

H小姐,2004年出生,目前一个人在新加坡读书。

 

H小姐的父亲于2000年初期成功移民新西兰,拥有新西兰PRVH小姐的父亲,从201911月至今一直长居新西兰,期间在新西兰经营家族生意。

 

疫情当下,新西兰边境关闭,节假日期间,H小姐无法持有旅游签证入境新西兰跟父亲相聚。而且,由于新西兰隔离系统紧张以及生意需要,H小姐的父亲也不便频繁去新加坡看望并陪伴女儿。所以父亲决定给H小姐申请新西兰未成年子女团聚移民,这样H小姐拿到RV就可以入境新西兰了。

 

个案所花时间

从递交材料到获得原则批准用时4个月10天,比官网公布的13个月内的审理周期快了将近9个月

 

申请过程:2020.10.23  网上递交申请

2021.01.06   移民官发来第一封补料邮件

2021.02.03   移民官发来第二封补料邮件

2021.02.15   移民官发来第三封补料信

2021.03.05   获得原则性批准

 

 

本案的难点:

本案的难点,是该申请中的supporting parent,即 H小姐的父亲,的担保资格的评判标准。移民官通过查找H小姐父亲自201911月至今在新西兰居住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发现他有好几次的出境记录,且有一次出境时间长达2个月之久。为此,移民官质疑H小姐的父亲作为supporting parent,是否满足了实际在新西兰永久居住的担保资格。

 

虽然新西兰移民局对supporting parent在新西兰永久居住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H小姐的父亲自201911月至今,虽然有几次出境的记录,一是为了去新加坡看望&陪伴独自在那边读书的女儿,另一方面也是有一些个人的事情需要处理,但确确实实有70%的时间都居住在新西兰。

 

因此,针对移民官的质疑,我们提供了H小姐的父亲过去12个月在新西兰永久居住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在新西兰房产的地税单、储蓄卡&信用卡对账单、家庭宽带&水费&电费对账单、家庭报警器的检查和季度费用发票、卫生清洁发票和垃圾清理发票、从国内搬运家庭或个人物品的发票等等。

 

但在申请处于最后审理阶段时,移民官发现H小姐的父亲于2021210日又离开了新西兰, 因此对H小姐父亲是否是实际在新西兰永久居住又产生了疑问。2021211日是中国的除夕,H小姐的父亲不想女儿一个人在新加坡孤孤单单过新年,所以离境前往新加坡陪伴女儿共同庆祝中国的新年,且订了2月份就回新西兰的机票以及新西兰隔离酒店。我司针对该实际情况,提供了情况说明以及相关的文件证明H小姐的父亲本次离境是合乎情理的。

 

此外,H小姐的父亲自201911月回到新西兰至今,在新西兰开展的家族生意,发展的很顺利,且在迅速扩张中。这一点也足以证明,作为该申请的supporting parent, H小姐的父亲之后也会继续在新西兰永久居住下去。

 

综合上述实际情况,H小姐的父亲自201911月以来,实际是在新西兰永久居住的,满足该申请作为supporting parent的担保资格。最终,H小姐的未成年子女团聚移民申请顺利获得原则性批准。

 

原则性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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