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退休移民问答集锦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具有新西兰公民身份或持有新西兰居民签证(居民签证不能带有 S49 限制)
*申请人没有其他未成年子女
*达到以下三个经济条件:
- 申请人自带投资资金新西兰元$ 1,000,000,并证明合法来源,需要投资在新西兰 4 年时间;
- 申请人有额外$500,000 安家资金
- 申请人在申请时点,年收入有$60,000
* 担保人(在新西兰的子女)的主要居住地为新西兰
1. 安家资金50万纽币,是否需要证明来源?
答:不需要,安家资金只需要放主申请人名下即可,不用证明来源,也可以是担保子女赠与的资产。
2. 年收入6万纽币是投资4年里每年都要达到,还是申请的时候要达到?
答:至少在申请前1年达到6万纽币年收入,投资期4年时间没有年收入要求了。
3. 父母退休移民申请中,担保人即新西兰子女在新西兰本地获得的100万纽币投资收益,该笔资金能否赠与给父母作为退休移民申请的指定投资资金? (针对退休移民申请人100万纽币的合理来源解释)
答:不可以,新西兰本地的资金或资产不能作为指定的投资资金或资产,但此笔赠与可以作为50万纽币安家资金 。
4. 父母退休移民申请人的新西兰房产已出售中的增值部分,能否被算作指定投资资金?
答: 若房产在退休移民申请人即父母名下,可以;
若是担保人子女名下的新西兰房产出售,不可以。
5. 父母退休移民申请人的新西兰房产是早期担保子女赠与并完成过户的,能否被算作父母退休移民的指定投资资金?
答: 不可以,因为这个资产早期是在担保子女名下,依然属于新西兰本地的资产,父母退休移民的投资款必须是要从海外申请人名下引入到新西兰的。
6. 父母退休移民申请中,国内担保人和父母共同名下的房产(市值100万纽币的等值人民币)是否能全部算作100万纽币的投资资金? 是否可不去房产局过户(减少过户过程中的税费),通过公证员做赠与公证或律师做资产赠与见证,等房产出售后房款直接汇入父母名下实现赠与?
答: 不可以,父母和担保人共同拥有的房产,若产证上无特殊载明份额,指定投资资金只能算2/3;
不可以,必须要完成过户,指定的投资资金或资产(房产)必须是在退休移民主申请人或夫妇联名下 (副申请人需包括在申请中)。
7. 移民局对申请人的移民体检中部分项目审核比较严格,如乙肝、糖尿病,是否事先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依据,一旦相关指标达到特定数额就会不被接受?
答: 移民局只能在退休申请人递交了移民申请基础上根据每个申请的个案特例,由日后新西兰专业的医疗团队来确认并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其他医疗诊断信息来评估他们是否达到可接受的健康标准。移民局在他们递交申请前做的初次体检前告知可能有哪些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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