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源盛国际客户福建X先生,拒签后重获新西兰配偶类团聚工签批准!

2014.01.03 阅读:

案例简介: X先生, 福建人, X太太在新西兰经营生意,二人此前各自有婚姻,申请人在认识现任太太后才和前妻正式离婚。夫妻结婚后两个月,太太就回新西兰打理生意。同时自己向新西兰移民局申办办理配偶类团聚工作签证。可惜二人由于年龄差距较大(X太太比他大13岁),认识时间较短,因在移民官回访中对于某些问题未能如实回答而被拒签了。

个案所花时间:两个多月

申请过程: 2010.01.13 申请递交移民局

2010.03.26 申请获得批准

点评:就算是真实的婚姻,你的申请也不一定能被批准。此申请难度在于二人年龄差距较大,并且有过新西兰拒签记录。要令有过拒签记录的申请“起死回生”,源盛专业团队运用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对症下药,成功地向移民官澄清客户的问题,圆了客户的团圆梦!

如果您和您的亲友有出国方面的计划,可以和我们的出国专家直接沟通,我们会为您和您的亲友量身定制适合自己的出国方案!021—62897767 020—28866688—8031

下一条:捷报!源盛国际客户上海X女士,喜获新西兰父母类团聚移民批准!上一条:捷报!源盛国际客户上海X女士,喜获新西兰配偶类团聚工签批准!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