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 工伤救济

2014.08.11 阅读:

1.工伤待遇。完全残疾(丧失从事任何有报酬工作的能力)或部分残疾(丧失67%的工作能力),享受工伤津贴的最低限为残疾程度高于15%。对丧失工作能力程度低于25%的人,只能支付2年。

2.暂时伤残待遇。暂时伤残补贴为平均净收入的100%。从丧失工作能力的第1天起开始支付,最多支付1年(经医疗专科协会认可,可延长至2年),或者至痊或开始支付恤金。

3.永久性残疾待遇。完全残疾,前1年平均收入的65%,每保险缴费1年另加恤金的1%。最低每月87900福林。日常照顾补助为收入的5%(最低60福林)。部分残疾,丧失工作能力超过66%的,为前1年收入的60%。最低为8430福林。残疾程度较轻者的工伤津贴,如果工作能力丧失16%~24%,付给收入的8%(可支付2年);丧失工作能力50%~60%的,增为收入的30%。

4.遗属待遇:遗属恤金为受保人收往返50%。支付给丈夫去世时已达55岁,残疾或抚养两个子女的遗孀。其他遗孀只支付1年,也可支付给受供养的残疾鳏夫。16岁以下的孤儿,每人为受保人恤金的25%。完全孤儿或父(母)残疾的半孤儿,每人为受保人恤金的50%。遗属恤金最高限额为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