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顾问Peter JIANG 对新西兰新移民法2009的解读

2013.11.26 阅读:

新西兰最新的移民法2009将于2010年11月29日实施。持牌顾问PETER JIANG特对移民法的有关主要改变作了如下解读。方便源盛的客户和朋友了解新的政策多自己带来的影响:

1. 居留签证的名称有所改变。新的居留签证只分两种,永久性居留签证(PERMENANT RESIDECE VISA)和居留签证 (RESIDENT VISA)。原来的其它名称,包括居留签证和许可(Resident Visa and Permit), 居民回头签证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永久居民回头签证(Indefinite Returning resident visa)都取消不再使用。

a. 永久性居留签证(PERMENANT RESIDECE VISA), 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永久回头签证(Indefinite Returning Resident Visa)。现在持有永久回头签证的人士不用做任何改变,所持有的签证被认可是永久居留签证。而申请人从两年的居留签证转换成永久居留签证的条件和以前取得永久回头签证的程序相同。

b. 居留签证 (RESIDENT VISA)将用于所有其它类型居留签证。现在持有居留签证,居留许可,居民回头签证的人士不需做任何改变,所持有的签证都被认可为居留签证。

2. 担保人的责任。新法明确规定短期签证的担保人对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内逗留时间的所有生活开销,衣食住行,负有全责。居留签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在新西兰境内的开销在规定的担保期内负责。

3. 新西兰公民持有外国护照,想用外国护照旅行,以前在外国护照中体现的居民回头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将更换成新的贴注标签。

4. 驱逐程序将简化。对于申请人使用的名称驱逐(Removal),和(签证)取消(Revocation)将不再使用,由统一的驱逐(Deportation)来代替。被驱逐出境的申请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被禁止在 2年,5年或终身不能入境。

5. 新西兰雇主的义务的新规定。新法规定雇主在雇佣员工之前,有义务了解该员工是否持有合法的工作许可证。移民局也装备了最新的在线签证检查系统,叫签证通(Visaview),方便雇主快速检查求职者是否具备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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